第二章(9/9)

本来有五分,总是想出八分的事儿。说完一件啥事儿,朋友们一同冲他挑起大姆指,举起酒杯大声吆喝“苟总牛,喝”,他就喜欢这种感觉……

陈晓兰第一次看到他时,就不是特别舒服,对于东北天生就有一种厌恶感(作者重申,非本观念。剧需要),他那大嗓门听起来让烦燥。在她回老家处理完事回来后的第二天,她们约好吃晚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