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朝燕歌行(2.1-2.4)(33/38)

进行歧视等等。

均在政策层面,给予商贾平等的地位。

这些条款并非只针对程氏商会一家,而是涉及到汉国整个商贾阶层。

程宗扬提出这些要求时,班超对主公的眼光、胸怀大为叹服,如果这些条款只限于程氏商会,霍子孟可能答应得更容易,但主公显然没有藉机牟取利的心思,而是为整个商贾阶层争取权益,一举由利己变为利天下。

其实程宗扬并没有想那么多,他只是从自由贸易的角度,认为汉国限制商贾的政策对商业伤害太大,不利于商业正常发展,也不利于自家商会的发展。

程宗扬一条一条看下来,心越来越好。

好不容易看到最后面,终于看到霍子孟提出的要求:十二年之内,程氏商会每年以市价向汉国输送粮食两百万石,同时每年借贷给朝廷五十万金铢,年利不超过百分之十。

程宗扬一怔,十二年?这么久?秦桧道:这算是一长期合约,意味着十二年之内,我们的粮食都不愁卖不出去。

这我知道,可为什么是十二年?这个数字不但太长,而且有零有整,很突兀的感觉。

班超道:十二年之后,天子就可以行冠礼了。

加冠相当于男子的成礼,但程宗扬还有些不明白,不是二十加冠吗?秦桧解释道:天子十五而冠。

届时将行冠礼,加元服,带剑。

真正重要的臣兄没说,不过程宗扬已经听懂了——加冠之后,天子作为成,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亲政,掌握权力。

看来霍大将军还有些不放心呢。

程宗扬品出字里行间的味道,一个十五岁的天子并不重要,要紧的是十二年之后,朱老即使还活着,届时的年龄也不会对天子的帝位有太多威胁了,这恐怕才是霍子孟不惜签下一份十二年长约的真正目的。

借款可以。

程宗扬道:但必须是纸钞,否则就不谈。

当然,他们到时也可以拿纸钞来还款。

五十万金铢,相当于汉国岁入的十分之一,数额不菲。

但有借有还,实际支出并不算高,比起自己获得的巨额利益,完全不值一提。

甚至在程宗扬看来,只要纸钞能够流通,这点借贷全部白送都可以。

程宗扬看完案,笑道:此役大获全胜!都是你们两位的功劳!秦桧与班超拱手施礼,此乃主上运筹之功,属下不敢居功。

你们就别客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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