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房地产拍卖中的猫腻(1)(2/2)

贿赂,发国有土地财。

房地产开发商为低价获得建房土地,他们不惜斥巨资贿赂政府官员,这样的贿赂动辄上百上千万。当然他们房地产开发建设中获得的利益更多。如果你在“百度”中去搜索一下排在中国富商前十位的,房地产开发商就占了近一半。

土地拍卖中的猫腻很多,如土地拍卖规定必须有三家竟卖,不然就会撤销拍卖,为了低价买到土地,房地产开发商和官员互相勾结,如2005年,无锡山北乡的一块土地经无锡国土部门批准,欲拍卖建商品房。国土局官员和土地开发商互相勾结,联合做局,低价获得土地。

他们手段并非高明但赤,先是凑足三家土地竞标单位,暗示其中两家竞标单位不举牌,剩下一家则以底价竞得该地块,不举牌的两家陪标单位从中标单位分别获得1200万元陪标费,两土地官员分获数百万元。 知士透露,上述数字目前还在证实,但节基本属实。 < hr="/n/-hp19p19h2pVvN32v93U0Qrp40v1VURhU9.h">< =" -hvrn-">上一章< hr="/n/-hp19p19h2pV5vRNvY8R3p1JJU99UQj42RvjQ9.h">下一章< =" -hvrn-rh">